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5-10-31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安全現狀評價 | ||||||||||||||||||||||||||||||||||||||||||||||||||||||||||||||||||||||||||||||||||||||||||||||||||||||||||||||||||||||||||||||||||||||||||||||||||||||||||||||||||||||||||||||||||||||||||||||||||||||||||||||||||||||||||||||
簡 介: | |||||||||||||||||||||||||||||||||||||||||||||||||||||||||||||||||||||||||||||||||||||||||||||||||||||||||||||||||||||||||||||||||||||||||||||||||||||||||||||||||||||||||||||||||||||||||||||||||||||||||||||||||||||||||||||||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原名大自然化工廠,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為一體的,以農藥制劑和水稻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為核心業務的高科技公司。企業自1998年成立以來,在農藥行業持續快速成長,銷售收入連年遞增,已成為國內規模較大,江西省內排名第二的農藥企業,中國水稻植保用藥知名的專業供應商。該企業位于江西省新干縣大洋洲鹽化工業城(經認定為化工園區),占地面積134834m2(合202.251畝)。企業最近于2024年5月9日在新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營業執照變更,現法人代表為吳師斌,注冊資本為捌仟萬元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60824733921683C,經營范圍為化工產品生產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不含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前置審批及禁止項目)。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現有5000噸/年殺蟲單(一期2000噸;二期3000噸)、3000噸/年殺螟丹以及500噸/年啶氧菌酯生產線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企業一期2000噸/年殺蟲單項目已于2016年7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0年1月2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二期3000噸殺蟲單改擴建及其4200噸副產鹽項目已于2022年8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2年10月12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3000噸/年殺螟丹已于2023年3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4年5月14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500噸/年啶氧菌酯已于2024年10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4年10月21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變更后現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許可范圍為殺蟲單(5000t/a)、殺螟丹(3000t/a)、啶氧菌酯、(500t/a),副產品亞磷酸(1749t/a)、31%鹽酸(3250t/a)、氟化鉀(108t/a),有效期至2026年01月01日。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原有200噸/年醚菌酯、300噸/年3-異色螨酮裝置,于2015年11月18日建成開始試生產,2016年7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目前,該產品由于市場原因目前已經停止生產,生產裝置及設備均拆除,200噸/年醚菌酯裝置區域用于建設3000噸/年殺蟲單生產線;300噸/年3-異色螨酮裝置區域個別設備用于建設蒸胺廢水預處理裝置。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4月在103生產車間三(甲類)建設450t/a鄰甲基氯芐(一期3-異色螨酮的中間體)和200t/a肟菌酯裝置項目,增加鄰甲基氯芐及肟菌酯的生產,該裝置試生產后未達到市場預期,目前已停止生產,不在本次現狀評價范圍(該車間個別設備被改造利舊用于500噸/年啶氧菌酯項目生產使用的除外)。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計劃在廠區西面預留空地建設年產2000噸啶氧菌酯、10000噸噻蟲嗪建設項目,該項目目前已經完成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并已取得相應批復,正在建設中,不在本次現狀評價范圍。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根據《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贛應急字〔2021〕190號)的要求,對在役年產5000噸殺蟲單裝置進行了自動化提升改造升級,企業委托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4000噸/年殺蟲單改擴建及其4200噸/年副產鹽項目(一期3000噸/年殺蟲單裝置)、2000噸/年殺蟲單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該改造設計方案已經于2022年11月18日通過專家評審,2022年12月9日通過安全竣工驗收;2025年9月,對在役年產3000噸殺螟丹裝置進行了自動化提升改造升級,企業委托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殺螟丹建設項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該改造設計方案已經2023年11月28日通過專家評審,2025年7月19日通過安全竣工驗收;在役年產500噸啶氧菌酯裝置全流程自動化要求在安全設施設計中與其他安全設施整體設計,2024年9月14日整體通過了安全竣工驗收。詳見附件。 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2]49號)等有關規定,經過企業自評、申請、評審、公示,江西省應管理廳確定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并于2024年4月30日進行了公告公示,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3年內有效。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現有人員218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24人,生產及輔助生產194人。特種作業人員72人次,其中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7人、胺基化危險工藝操作14人、氯化危險工藝操作14人、電工4人、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4人、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6人、制冷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5人、叉車7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6人、快開門式壓力容器操作5人。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物料有:3-氯丙烯、40%二甲胺溶液、鹽酸、液堿、液氯(氯氣)、1,2-二氯乙烷、甲醇、硫代硫酸鈉(大蘇打)、雙氧水、工業鹽(氯化鈉)、殺蟲單(1-硫代磺酸鈉基-2-二甲氨基-3-硫代磺酸基丙烷)、殺蟲單母液、氰化鈉、三氯化磷、氯化氫、亞硫酸鈉、亞磷酸、殺螟丹、氫氧化鉀、碳酸鉀、2-氟-6-三氟甲基吡啶FIF、N,N-二甲基甲酰胺DMF、氯代物、啶氧菌酯、氟化鉀、氯化鉀、活性炭、次氯酸鈉、濃硫酸(廢水處理用)、R22(制冷劑)、氮氣、氧氣、乙炔(氧氣、乙炔均為機修用)、柴油(叉車、發電機用)等。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改)的有:氯氣、3-氯丙烯、40%二甲胺溶液、鹽酸、液堿、1,2-二氯乙烷、甲醇、雙氧水、殺蟲單、氰化鈉、三氯化磷、氯化氫(中間產物)、亞磷酸(副產品)、氫氧化鉀、DMF、氟化鉀(副產品)、氮氣(壓縮的)、R22、乙炔、氧氣、柴油、次氯酸鈉、濃硫酸等。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液氯倉庫、甲類罐區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劇毒品倉庫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重點管危險化學品有液氯(氯氣)、二甲胺、甲醇、氰化鈉、三氯化磷、乙炔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企業現有生產過程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有氯化工藝、胺基化工藝。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王波、謝寒梅、王書杰、黃伯揚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王波、謝寒梅、王書杰、黃伯揚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王波、謝寒梅、王書杰、黃伯揚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5.6.6;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
評價報告: | |||||||||||||||||||||||||||||||||||||||||||||||||||||||||||||||||||||||||||||||||||||||||||||||||||||||||||||||||||||||||||||||||||||||||||||||||||||||||||||||||||||||||||||||||||||||||||||||||||||||||||||||||||||||||||||||
項目基本概況: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原名大自然化工廠,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為一體的,以農藥制劑和水稻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為核心業務的高科技公司。自1998年創立以來,在農藥行業持續快速成長,銷售收入連年遞增,已成為國內規模較大,江西省內排名第二的農藥企業,中國水稻植保用藥知名的專業供應商。該企業位于江西省新干縣大洋洲鹽化工業城,占地面積134834m2(合202.251畝)。企業最近于2024年5月9日在新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營業執照變更,現法人代表為吳師斌,注冊資本為捌仟萬元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60824733921683C,經營范圍為化工產品生產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不含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前置審批及禁止項目)。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現有5000噸/年殺蟲單(一期2000噸;二期3000噸)、3000噸/年殺螟丹以及500噸/年啶氧菌酯生產線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企業一期2000噸/年殺蟲單項目已于2016年7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0年1月2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二期3000噸殺蟲單改擴建及其4200噸副產鹽項目已于2022年8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2年10月12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3000噸/年殺螟丹項目已于2023年3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4年5月14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500噸/年啶氧菌酯項目已于2024年10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24年10月21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變更后現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許可范圍為殺蟲單(5000t/a)、殺螟丹(3000t/a)、啶氧菌酯、(500t/a),副產品亞磷酸(1749t/a)、31%鹽酸(3250t/a)、氟化鉀(108t/a),有效期至2026年01月01日。 其中企業一期2000噸/年殺蟲單裝置于2013年8月25日獲得新干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批復,2015年4月20日取得吉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復的安全預評價備案意見,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于2015年5月29日取得吉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復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試行),2015年9月2日建成開始試生產,該2000噸/年殺蟲單裝置2016年7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目前運行良好。 企業二期3000噸/年殺蟲單裝置于2019年11月16日經新干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備案(項目統一代碼為:2019-360824-26-03-029014),2020年3月17日通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安全條件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吉市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0] 4號),2020年5月6日通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吉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 40號)。2020年-2021年建成投入試生產運行,2022年8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企業3000噸/年殺螟丹裝置于2020年4月3日在新干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立項備案(備案號:干發改備字[2020] 17號),2020年8月10日通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吉市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0] 11號),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委托深圳天陽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完成,2020年10月15日通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吉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 55號)。2021年4月開始投入試生產,2023年3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企業500噸/年啶氧菌酯裝置于2022年11月14 日在新干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通過立項備案(項目統一代碼為:2211-360824-04-01-821307),2023年8月2日通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安全條件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吉市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3] 6號),2023年9月4日通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吉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3] 17號)。2023年10月開始投入試生產,2024年10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企業原有200噸/年醚菌酯、300噸/年3-異色螨酮裝置于2014年6月6日獲得新干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批復,2015年1月20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復的安全預評價備案意見,醚菌酯裝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已于2015年3月2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復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試行),2015年4月15日建成開始試生產,3-異色蟎酮裝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于2015年11月2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復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試行),2015年11月18日建成開始試生產。該200噸/年醚菌酯、300噸/年3-異色螨酮裝置2016年7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該產品由于市場原因目前已經停止生產,生產裝置及設備均拆除,200噸/年醚菌酯裝置區域用于建設3000噸/年殺蟲單生產線;300噸/年3-異色螨酮裝置區域個別設備用于建設蒸胺廢水預處理裝置。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4月在103生產車間三(甲類)建設450t/a鄰甲基氯芐(一期3-異色螨酮的中間體)和200t/a肟菌酯裝置項目,增加鄰甲基氯芐及肟菌酯的生產,該裝置試生產后未達到市場預期,目前已停止生產。該車間個別設備被改造利舊用于500噸/年啶氧菌酯項目生產使用。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計劃在廠區西面預留空地建設年產2000噸啶氧菌酯、10000噸噻蟲嗪建設項目(二期工程,即年產1500噸啶氧菌酯、10000噸噻蟲嗪),該項目目前已經完成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并已取得相應批復,正在建設中。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根據《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贛應急字〔2021〕190號)的要求,對在役年產5000噸殺蟲單裝置進行了自動化提升改造升級,企業委托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4000噸/年殺蟲單改擴建及其4200噸/年副產鹽項目(一期3000噸/年殺蟲單裝置)、2000噸/年殺蟲單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該改造設計方案已經于2022年11月18日通過專家評審,2022年12月9日通過安全竣工驗收;2025年9月,對在役年產3000噸殺螟丹裝置進行了自動化提升改造升級,企業委托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殺螟丹建設項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該改造設計方案已經2023年11月28日通過專家評審,2025年7月19日通過安全竣工驗收;在役年產500噸啶氧菌酯裝置全流程自動化要求在安全設施設計中與其他安全設施整體設計,2024年9月14日整體通過了安全竣工驗收。詳見附件。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建有5個生產車間,分別為101生產車間一、102生產車間二、103生產車間三、108生產車間四、109副產鹽處理裝置;6個倉庫,分別為201原料倉庫(含五金倉庫)、202成品倉庫、203液氯倉庫、204甲類倉庫、205劇毒品倉庫、105固廢倉庫;3個罐區,分別為206酸堿罐區、207甲類罐區、104產品母液罐區;配套建設106輔助車間(冷凍機組)、302變配電間、303空壓冷凍站、308配電機修間、318中心控制室、304循環(消防)水池、310循環水池二、306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301廢水收集/調節池、305-1/305-2污水處理站、309廢水在線監測房等公用工程;411辦公樓、318中心控制室、門衛室等生活辦公設施。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現有管理機構、車間包括:生產部、安全部、銷售部、綜合部、采購部等。采用公司、車間、班組三級管理形式。企業采用四班三運轉制,年工作日300天。設置4個車間,車間下設班組。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現有人員218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24人,生產及輔助生產194人。特種作業人員72人次,其中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7人、胺基化危險工藝操作14人、氯化危險工藝操作14人、電工4人、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4人、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6人、制冷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5人、叉車7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6人、快開門式壓力容器操作5人。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設置了安全部,設置安全部部長1人、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5人,車間、班組配備兼職安全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化工類專業背景。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2人。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14人經過省市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證書見附件。 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2]49號)等有關規定,經過企業自評、申請、評審、公示,江西省應管理廳確定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并于2024年4月30日進行了公告公示,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3年內有效。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液氯倉庫、甲類罐區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劇毒品倉庫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重點管危險化學品有液氯(氯氣)、二甲胺、甲醇、氰化鈉、三氯化磷、乙炔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企業現有生產過程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有氯化工藝、胺基化工藝。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證以來,未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或多人中毒事故。
評價結論及建議: 1、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整改緊迫程度:
2、評價結論: 1)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現有裝置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腐蝕灼燙、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粉塵、噪聲、高溫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灼燙。 2)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物料有:3-氯丙烯、40%二甲胺溶液、鹽酸、液堿、液氯(氯氣)、1,2-二氯乙烷、甲醇、硫代硫酸鈉(大蘇打)、雙氧水、工業鹽(氯化鈉)、殺蟲單(1-硫代磺酸鈉基-2-二甲氨基-3-硫代磺酸基丙烷)、殺蟲單母液、氰化鈉、三氯化磷、氯化氫、亞硫酸鈉、亞磷酸、殺螟丹、氫氧化鉀、碳酸鉀、2-氟-6-三氟甲基吡啶FIF、N,N-二甲基甲酰胺(DMF)、氯代物、啶氧菌酯、氟化鉀、氯化鉀、活性炭、次氯酸鈉、濃硫酸(廢水處理用)、R22(制冷劑)、氮氣、氧氣、乙炔(氧氣、乙炔均為機修用)、柴油(叉車、發電機用)等。 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改)的有:氯氣、3-氯丙烯、40%二甲胺溶液、鹽酸、液堿、1,2-二氯乙烷、甲醇、雙氧水、殺蟲單、氰化鈉、三氯化磷、氯化氫(中間產物)、亞磷酸(副產品)、氫氧化鉀、DMF、氟化鉀(副產品)、氮氣(壓縮的)、R22、乙炔、氧氣、柴油、次氯酸鈉、濃硫酸等。 說明:該企業為農藥生產企業,所有農藥及其中間體需結合其物理性質、健康危害、環境危害及農藥管理情況綜合確定,而本企業產品及中間品均屬于農藥類別,故需對產品和中間產物進行嚴格管理,將其列入危險品管理范圍,如殺蟲單。 3)對照《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號),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三氯化磷屬于第三類可作為生產化學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學品。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8號)要求加強監控化學品的管理。 4)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2018年國務院令第703號修改),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可以看出,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鹽酸、硫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嚴格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2018年國務院令第703號修改)、《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2006])、《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號[2006])等相關規定,對易制毒化學品進行管理,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5)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2022年第8號修改)辨識,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氯氣(液氯)、氰化鈉為劇毒化學品。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雙氧水為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依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的規定,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氯氣(液氯)、氰化鈉、氟化鉀屬高毒物品。 8)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甲醇、液氯、二甲胺、氰化鈉、三氯化磷、乙炔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加強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9)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2020年第一號公告),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液氯(氯氣)、甲醇、氰化鈉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的有。對列入《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的危險化學品應針對其產生安全風險的主要環節,在法律法規和經濟技術可行的條件下,研究推進實施相應的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0)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依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7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年)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年)的通知》(應急〔2020〕84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應急廳〔2020〕38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二批)》的通知》(應急廳〔2024〕86號)等規定,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現役裝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 11)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規定,該企業殺蟲單生產過程中氯氣氯化反應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中的氯化工藝;殺蟲單生產過程中二甲胺胺化反應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中的胺基化工藝。 12)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7號),該企業生產裝置、產品和工藝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和工藝。 2.2、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1)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5000噸/年殺蟲單(一期2000噸;二期3000噸)、3000噸/年殺螟丹以及500噸/年啶氧菌酯生產裝置及配套設施位于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屬于化工園區,選址符合當時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符合當時市、縣的規劃和布局。 (2)企業對外部影響主要是液氯、二甲胺、甲醇等泄漏引起的火災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的影響。 (3)根據企業現役裝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與周邊民居的衛生防護距離(300m)滿足要求;與周邊民居的安全防護距離(最大60m)滿足要求。 (4)廠前區建筑、生產區危險裝置及儲存設施均保持距贛江岸線距離不小于1000m,符合要求。 (5)企業建構筑物與周邊企業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修改)、《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等相關規范要求。 (6)該公司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地震烈度為Ⅵ度,地質條件好。 2)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符合規范規定,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廠內主要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該企業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整改后無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各工藝裝置、儲存設施按要求開展了HAZOP分析,配備了DCS控制系統,按功能完整性分析配置了安全儀表系統(SIS),對危險工藝和重大危險源配備了自動控制系統,自動切斷和緊急停車系統(工藝聯鎖和SIS),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水消防系統、泡沫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與生產相配套的供電、供水、供蒸汽、冷凍、壓縮空氣等均能滿足生產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罐區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3)企業生產現場不涉及重大安全隱患。 2.3重大危險源評估結果 (1)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中甲醇、二氯乙烷、二甲胺、氯丙烯、液氯、雙氧水等屬于重大危險源辨識范圍內物質。 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單元劇毒品倉庫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甲類罐區、液氯倉庫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儲存單元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2)根據定量計算,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發生液氯泄漏造成的中毒最大死亡半徑為342m,輕傷半徑為586m。 (3)根據定量計算,該企業周邊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60m,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5m,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3′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0m,上述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均不存在相應的防護目標。 該企業沒有社會風險。 多米諾效應基于危險源信息,利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與管理》軟件計算,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發生各種場景的泄漏所引發的池火(熱輻射)、閃火、云爆(超壓沖擊)以及物理爆炸(爆炸碎片)中,發生事故引發的多米諾效應主要有二甲胺溶液儲罐和液氯鋼瓶,其中多米諾效應最大的為二甲胺儲罐整體破裂產生云爆,多米諾效應可達60m。本項目涉及多米諾效應主要在廠區內部,個別超出廠區界限,超過部分主要為園區預留空地和隔壁企業巴姆博公司,對廠區其他裝置均有一定的影響,對廠界外周邊裝置的多米諾效應較小。企業應合理進行設備布局,加強設備管理,避免事故狀態下的相互影響,減少二次傷害事故發生,同時密切關注周邊預留地后續項目的引進和項目的裝置布局,避免多米諾效應相應疊加的不良影響。 (4)該企業風險級別為Ⅲ級,屬于一般風險(黃色風險),企業廠區在役裝置處于中度危險區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5)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設施對控制事故的發生有效且具有針對性,監測監控系統滿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2015年第79號令修改)的要求。 (6)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配備了兼職救援隊伍,制定了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配備了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 2.4、評價結論 綜上,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并運行正常,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均已取證;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及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等滿足《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學歷、專業要求;企業制定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企業在役裝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裝置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及擴大,屬可接受范圍。企業已按要求建設人員定位和特殊作業管理兩個場景,并良好運行。 2.5、建議 1)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2)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3)企業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使員工熟悉崗位危險因素,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4)企業應對新、改擴建項目及時辦理安全驗收手續。 5)企業應按國家和省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持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雙重預防控制體系,確保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100%投用。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相應規范要求,逐步完善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 6)企業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對化工這一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風險隱患專項整治要求,防范重大安全風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提升人員技能素質,用現代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質效。 7)企業應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明確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操作負責人的職責,從總體管理、技術管理、操作管理三個層面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安全包保。 主要負責人對所包保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下列安全職責: (1)組織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并指定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包保責任的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 (2)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3)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 (4)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5)督促、檢查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 (6)組織制定并實施重大危險源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組織通過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填報重大危險源有關信息,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有關數據接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 技術負責人對所包保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下列安全職責: (1)組織實施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建設,完善控制措施,保證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2)組織定期對安全設施和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有效、可靠運行; (3)對于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值限值標準的重大危險源,組織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直至風險滿足可容許風險標準要求; (4)組織審查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相關資質、安全管理等情況,審查涉及重大危險源的變更管理; (5)每季度至少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針對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重大活動、重點時段和節假日前必須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監督落實; (6)組織演練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操作負責人對所包保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下列安全職責: (1)負責督促檢查各崗位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特殊作業、檢維修作業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作業安全管控措施; (3)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4)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 在重大危險源安全警示標志位置設立公示牌,寫明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姓名、對應的安全包保職責及聯系方式,接受員工監督。 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人、聯系方式應當錄入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并向所在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備,相關信息變更的,應當于變更后5日內在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中更新。 企業應當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的通知》(應急〔2018〕74號)有關要求,向社會承諾公告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情況,在安全承諾公告牌企業承諾內容中增加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的相關內容。 企業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的安全包保履職記錄,做到可查詢、可追溯,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應當對包保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評估,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與績效管理。 企業應按照重大危險源管理的要求,不斷完善人員定位和特種作業兩個場景建設工作,確保兩個場景的穩定有效運行,不斷提高企業在役裝置的本質安全。 | |||||||||||||||||||||||||||||||||||||||||||||||||||||||||||||||||||||||||||||||||||||||||||||||||||||||||||||||||||||||||||||||||||||||||||||||||||||||||||||||||||||||||||||||||||||||||||||||||||||||||||||||||||||||||||||||
提交時間: | 2025.10.31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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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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