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
發布時間:2026-01-30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項目名稱: | 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簡介: | |
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以下簡稱光德石場)是一家開采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的礦山企業。 光德石場于2021年4月委托烏魯木齊泰迪安全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新建年產25.00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露天開采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于2021年10月委托湖北創勝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新建年產25.00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露天開采項目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取得設計批復后于2021年底至2022年初開始了部分基建工作。 根據《廣東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綠色礦業發展五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梅市府辦〔2022〕12號)的要求,建筑用石料生產規模在2023年12月底前必須達到30萬m3/a。因此,2023年3月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新委托廣州市建邦地質勘察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建筑用花崗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將生產規模由25萬m3/a擴大至35.2萬m3/a,以符合產業政策要求。 光德石場重新于2023年8月2日取得大埔縣自然資源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4414222021027100151393,開采礦種: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生產規模:35.2萬立方米/年,礦區面積:0.1279km2,允許開采深度:由+457m至+327m標高,有效期限:2021年2月4日至2036年2月3日。 光德石場于2023年6月14日取得大埔縣發展和改革局頒發的《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306-441422-04-01-894226,建設性質為擴建。光德石場委托陜西匯豐應急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APJ-(陜)-009,2023年8月20日),并委托內蒙古建筑材料工業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經過專家評審,于2023年12月28日獲得大埔縣應急管理局下發的《關于<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2024年12月27日向大埔縣應急管理局申請施工延期至2025年12月27日,并取得《關于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0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延長建設工期申請的批復》。建設單位與內蒙古建筑材料工業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溝通,對《安全設施設計》部分內容進行了變更,主要有取消非爆破作業機械開采區,對基建采剝工程、運輸道路、生產設備、工業場地、無人值守、邊坡監測、工作平臺參數等方面進行局部變更,出具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內蒙古建筑材料工業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 光德石場礦場施工完成了露天采場、防排水、開拓運輸、供配電、無人值守、總平面布置、通信、供水消防、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等系統的工程建設。已完成剝離作業,上部形成+407m建筑用砂首采平臺及+397m建筑用砂鏟裝平臺;下部形成+397m鑿巖平臺及+387m運輸平臺,主要作為建筑用花崗巖鏟裝平臺。臺階高度10m,工作臺階坡面角70°。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式,山坡露天開采。 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基建工程于2024年1月13日開始施工建設,至2025年10月31日施工建設完畢。施工單位于2025年12月出具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建設項目竣工報告》,監理單位于2025年12月出具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建設項目監理工作報告》《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建設項目監理質量評估報告》,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組織了生產試運行,試運行情況良好,安全設施運行正常、安全有效,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建設單位于2025年12月22日編制了《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建設項目預驗收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范的要求,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對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工作。 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式,經預驗收與試運行,安全設施運行正常、安全有效,具備竣工驗收條件。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黃曉新 |
報告審核人: | 李 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許玉才、黃曉新、王紀鵬、黃伯揚、錢局東、李 強、檀廷斌 管自強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管自強、許玉才、黃伯揚、黃曉新、鄭強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管自強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5年7月~2026年1月,查看現場、復查,收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
結論:結論: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符合《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和《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6.1.30 |
附:評價人員現場勘查與企業管理人員合影
左起:許玉才、企業管理人員
左起:管自強、企業管理人員
大埔縣利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場擴建年產35.2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砂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終稿已排).doc

